《那一场车祸,我被欠了原则》
忘不了那天早晨。
4月6日,早上9点开车前往圣依纳爵堂出席10点钟的丧礼弥撒。
天气晴朗,阳光闷热,特别耀眼。在想着走LDP或猫路之间,车子已往市区方向开驶,进入车龙里,才后悔9点过后,大型货车开始上路的。车子只能慢行,时速约40公里。
当时我在第三条快速巷,前面车辆约有5辆车的距离。当我看到前车的煞车灯亮起时,马上就踩煞车器,但是车子还是一直向前走,我迅速看了望后镜,有辆小型罗里在后,我想向左边闪避,却又决定向前走,因为后面的罗里在向左拐出!只听到一声巨响,我知道出事了。
前面司机下车,先看他车“受伤”程度,我也下车,他轻声以粤语说:你点样开车喔?吾的车咳新车,5天则。我无言以对,总之,从后面撞车都是自己错。我们把车子开到路边。
马上有3个人过来:2个可以修车,一个要帮忙拖车。我一一回绝,我的修车人员就过来了。猛热的太阳下,我们没有争吵相骂,可是都面红耳赤。与他同车的是另一位年轻朋友,大约都是19,20岁年轻人。我提议不要向保险索保,因为需要报警,各付300令吉,几个星期没车用,他同意修车,我们负责费用。
后来他联络上了他姐姐,要我等她过来。半个小时后她来了。一下车,就大声对着弟弟怒轰:报警!抄她的身份证!又马上拿出纸和笔,我伸手要给她写下,她怒瞪着我说:我要你的身份证!过后还是要报警,因为是新车……她的理由我闷热得无法再听下去。后来大家同意先前的决定。
而这时我的院长说她要过来看看情形。我们又等着她过来。等着的当儿,警察开车经过,停下来。司机警察看看我们的车,笑问:你们解决了吗?我们说是的。他也说很好不要报警,很麻烦的……
另一位警察很机警地问对方有没有驾照,他把驾照给警察,警察马上告他没有在车镜前后贴上P贴纸。他们姐弟都拒绝与警察理论,她更是嚣张的怪我说是我害他们的,因为他们原本就要离开,是我要他们等的,才会被警察抓!
刚好修车员已到,他很熟练,静静的走向警察,我也跟着并向警察求情,警察笑对我说:Cik jangan khuatir, cik tak salah, saya hanya nak samankan budak ni, dia tu pemandu P, tapi tak pakai sticker……我当时只是苦笑不得,天呀!我撞别人的车,他还说不是我的错,而且关心抓人多于解决车祸!修车员作势要我离开,他跟警察“解决”,我当时还不明白他们的“解决方法”就是tahu sama tahu!
警察很快离开了,修车员过来说:他要50令吉,我说我只有20,他拿了!
啊!原来如此!!!而车主拒绝付费,要我还!
炎阳下暴晒约1小时了,我累得不想再有任何争论……车子坏了,人没事就好。
3天后,车子都修好了,钱付了。我还在想事情如何发生的?
开车25年,第一次闯祸!而且是撞车后。
第一:煞车器有问题(后来修车员查了,没问题。)
第二:轮胎有问题(确实是轮胎无花,很滑了。)
第三:我当时很分心(肯定的:想着……想着……想着……)
第四:反应迟钝了(后来听朋友说的,想是煞车了,但是没有煞车的动作!才发现也许是……如果是,那么这个事实蛮令人恐慌的!)
也许真正原因是以上都是!
虽然三番四次联络对方,只想慰问他还好吗?车子修好了吗?但是他都不接电话。
只想告诉你,我欠你的,我还清了!
你欠了我,而还未还的是做人的原则!
我要的不是钱,而是原则!
做错事情,可以得到原谅,但是需要承担后果。
这位如此教导弟弟的姐姐,今天你侥幸遇到我,明天我不想再遇上你!
又或许我们遇上了,我要讨的是那天你的嚣张,失态与没付费的原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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