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圣经里有记载有关同性恋的事:
创世纪19:1-19 (索多玛的邪行)
肋未纪18:22 – 20:13
(道德生活的规劝,宗教与道德的各种规条,行邪淫之罚,洁与不洁之分别)
民长纪19:22-25(基贝亚的恶行)
罗马书1:26-27
(因此,天主任凭他们陷于可耻的情欲中,以致他们的女人,把顺性之用变为逆性之用;男人也是如此,放弃了与女人的顺性之用,彼此欲火中烧,男人与男人行了丑事,就在各人身上受到了他们颠倒是非所应得的报应。)
格林多前书6:9-10
(你们岂不知道,不义的人不能承继天主的国吗?你们不要自欺:无论是淫荡的、或拜偶像的、犯奸淫的、作娈童的、好男色的、偷窃的、贪婪的、酗酒的、辱骂人的、勒索人的,都不能承继天主的国。)
弟茂德前书1:9-11
(我们也知道,律法不是为义人立的,而是为叛逆和不服从的,为不虔诚和犯罪的,为不敬神和渎圣的,为弑父弑母的,为杀人的,为犯奸淫的,
为行男色的,为拐卖人口的,为说谎言的,为发虚誓的,并为其他相反健全道理的事而立的:这道理是按着真福的天主所托给我的光荣福音而宣讲的。)
这些禁止式强烈措辞是圣经对同性性行为的典型反应。但圣经所责备的并非同性交往的情况,而是在神所设立的婚姻之外所作的性行为。圣经也谴责常伴随同性性行为而来的叛逆态度。圣保禄对这种情形有很好的描写:因为他们将虚妄变作天主的真理,去崇拜事奉受造物,以代替造物主 --- 他是永远可赞美的,阿们! --- 因此,天主任凭他们陷于可耻的情欲中,以致他们的女人,把顺性之用变为逆性之用;男人也是如此,放弃了与女人的顺性之用,彼此欲火中烧,男人与男人行了丑事,就在各人身上受到了他们颠倒是非所应得的报应。(罗马书1:25-27)
使同性相爱成为罪恶的因素正是使异性相爱成为罪恶的因素:不是相爱的情况,不是性欲,也不是相互间的吸引力,而是表现性欲的不正常方式。同性间的肉体接触就是把对方的身体当作玩物,并采用一种仅在婚姻关系中所容许的方式示爱,构成了对对方的不尊重。也为了避免因同性性行为所造成的种种负面后果。
...... 待续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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