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日,有位朋友的母亲逝世;她本身是位虔诚的天主教徒,而她的母亲及兄弟们却是热心的佛教徒,葬礼以佛教仪式进行。
殡葬前一晚,我们几个朋友到灵位前为亡者上香,然后以天主教祷文为亡者祈祷追思;祷毕,有个人好奇地问:为什么你们天主教友也可上香?
天主教友可以上香祭祖,尊敬先人,却不允许持香祭拜其他的神。
天主十诫里更要教友们严守孝敬父母的诫命;每年11月2日更定为追思先人的节日,可见上香敬祖并没有违反任何规诫。
很多时候,宗教信仰是造成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和,家庭分裂的主要原因;有时因为一方对另一方所信仰的宗教误解,而产生恐惧的心理。
或许,某些宗教对于教友持香非常敏感与排斥;倘若一个非常虔诚热心的教友,对自己的父母先人都无法以传统的风俗习惯以表孝爱之心,感恩之情,我不禁怀疑这教友对其宗教的虔诚,或对其教友们的热爱。一个不尊敬他能看见的人,怎能尊敬他所见不到的神呢?
11/1/1997
转载:星洲日报“古城透视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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